看到笠原may同学自杀的消息,前三十分钟我压根没相信,以为老罗又在隐喻什么东西。
我也是通过小花牛关于女性解放的博文评论中,认识笠原may的。当时她对中国女性的觉醒与自我解放现状,作了深入分析,彻底让人五体投地。虽然不能对她盖棺定论,但是从她入木三分逻辑周密的评论来看,她跟我是一类人——喜欢刨根问底死扣逻辑追逐真理。
所以难以想象这种人会自杀。
不过很快我又觉得此事再理所当然不过了。像笠原老师这样为理性与自我解放而存在的人物,如果选择死,那一定有她非死不可的理由,我们外人又何足对此指手画脚?
一直以来我都认为自杀不是僭越,这也不该仅仅是自由主义者才能宣扬的观点。
转帖她的一篇文章:
真 o r 善 ?
前天以前的男友出差到我的城市,我们在他上车之前做了爱。第二天和青蛙坦白了这事情。他比较难受,晚上我们谈了很久。整个谈话虽然比较混乱,也围绕着问题兜了好几圈,但一切越辩越明,我们的立场开始清晰起来。我们的主要分歧可以总结为求真与求善之间的冲突。
我认为和前男友做爱行为本身不是一种背叛,而欺骗与隐瞒才是背叛。因为我慢慢意识到一夫 一妻一辈子的忠诚虽然是美好令人向往,但是要束缚人的性欲本能,则是不可企及的奢望。两个人互相垄断对方的性权利,用献祭来成就爱情的圣洁可以是一种选 择,但若是作为必要条件存在的话,这就是一个过高的道德标准了。
人是理性动物,人有理性亦有动物性,欲望是不可消灭的,长期遏止只能让它积蓄势能累积破坏力,一个过高的道德标准只会让关系充满尔虞我诈。如果想要的是快 乐,透明的关系而不是占有与幻灭的安全感,那么放弃约束欲望本身,而改以用契约约束理性行为,才是我可以接受的方法:我向往忠诚,我也努力忠诚,但是我承 认并面对人的动物性,我保留我与他人性交的权利,{这个是放弃约束欲望} 同时,我们约定,在贞操方面不论任何事情我们都向对方保持绝对坦诚,这样我们在所有信息公开化的情况下才有机会做出幸福最大化的理性选择。{这个是约束理 性行为}。对于我而言,这个就是爱情契约,真诚就是最高律令,只有不能真诚才是背叛。
而青蛙的观念比较传统。觉得两个人相爱就应该忠诚,他可以忍受极端情况下的偶尔的 419(比如半年几月的分居,生病,醉酒等等),但是忠诚不能有预设好的弹性空间,就是不能保留与他人性交的权利。他觉得与他人性交行为本身就是背叛,会 感到罪恶与道德鞭笞,至于是否象对方坦白已不重要。他认为爱情是自私的也是严肃的,一个人只能爱一个人,偶尔的激情与冲动必须压制。爱情的道德–忠诚是 最高律令。
一个求真,一个求善,争执不下。
我之求真是因为我追求本质,并且我自身是混乱阴暗的人,因此对人性抱怀疑态度,绝不敢乐观,也早已对传统的爱情神话不再迷信。
他之求善是因为他热情乐观,坚信人的美好品质,他笃信佛教,在道德方面他一向有追求。
求真,可以让人际关系透明,面对真实的一切,不论美好与丑恶,获得的是最真最纯粹的关 系。但是它剥夺了安全感,把人又抛入绝对的孤独中,因为在一个最真最纯粹的关系里面,就要面对人的流动性,一切都在流动与变化之中,孤独的人可以承受吗? 本来相亲相爱就是为着互相取暖在彼此结合中淹没永恒的分裂感。
求善,可以激发爱情真正美好的光芒来,温暖,安全,圣洁,可歌可泣。但是一个难以实现的道德只会带来伪道德,这就是为什么那么多的爱情以美丽饱满开始,以腐蚀崩朽结束,一个美好的期望带来一个坏的结局,一个高涨的理想的失败带来一个犬儒的否定。
是要释放自己拥抱狂热而瞬息变化的爱同时承受别人自由的痛苦,还是选择自我压抑激情与躁动的难受同时获得温暖与安全的爱呢?我还没有坚定的答案。
至于我和他要怎么走下去呢,我们还可以走多久,不得而知。
我思想也比较传统,我觉得如果是确定了男女朋友关系确实应该保证生理和心理上的忠诚吧,要是自己觉得这种忠诚与责任是一种负担和约束,那应该找个与自己抱有同样人生观的人做配偶,或者索性就不要固定下来,这样能够最大程度保持她需要的自由,而且同时不会因为自己追求的生活状态去伤害到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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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头柒 回复:
08月 26th, 2009 at 12:03
生理心理上没有什么应该不应该的。
而且,男女之间、个体之间生理差异都是比较大的,所以我认为比忠诚更重要的是坦诚。
就像你说的,在恋爱之初就应该和对方说清楚抱有的观点,万一爱上别人,上了别人,都应该第一时间向对方坦白,而不是为了维系关系去隐瞒。
婚姻的某些制度有时是反人类,反人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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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果 回复:
08月 26th, 2009 at 21:46
啊,这个是的,坦承是应该滴,就是要事先考虑下对方能不能接受嘛。我就想到林徽因当年把金岳霖苦追她的事情跟梁思成坦白,然后梁直接就让她自己作选择,就是这种境界貌似也不是所有人都能达到的,更别说上了床之后了 =_= 要是换我的话,没结婚之前直接就分了,结婚的话考虑一下究竟爱对方更多还是恨更多,如果能保证今后自己想起来不疙瘩,那就努力去接受或者挽回,如果自己这关都过不去,也是只能分手的。婚姻是比较反人性啊,不然不会有那么多明星年纪一大把了还是愿意同居不想结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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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头柒 回复:
08月 26th, 2009 at 21:59
那还是不结婚好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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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评论 by 小果 — 2009-08-26 @ 09:55
这女人行!
这些本来就是自己意识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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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评论 by linkin — 2009-08-26 @ 11:54